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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第一府——河间府署
添加时间:2021-01-11  


河间府署始建于北宋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府衙、县衙同在一地,规模宏大,远近闻名。据史料记载,宋朝李肃之为河间府署兴建第一人。弘治初年,知府谢文对府署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完善了各个部门的功能。明正德辛未年,府署毁于火灾,后张翊复之。后任知府牛大麟、袁轩冕、丁以忠、张问明、钱楷也都相继对其进行了修缮。进入清朝,清政府沿袭旧制,仍在此设府设县,府署保留原位。民国之后,废府存县、重心他移,加之财力不济、年久失修,到被日军占领时化为废墟。

2009年河间市委、市政府围绕打造历史古城、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决定原址复建河间府署,并对府署景区进行了统一规划。经过反复的勘探与经心的挖掘,人们发现虽然历经近千年的洗礼与沉淀,河间府署的遗址仍完整保留了明、清时期的地基形态,其轮廓及规制清晰可见,令人惊喜。怀着对历史的尊重与敬畏之心,在接下来的复建过程中,工作人员都近乎严苛地遵循了“六大原则”,即建在原位置、按照原形制、遵照原结构、使用原材料、运用原工艺、符合原级别。因此可以负责任地说,河间府署的建筑面积及基本格局从未改变,做到了真实还原旧时房屋六十余幢,房间五百余间,终于揭开了这座沧桑古建的神秘面纱。景区整体占地300亩,投资37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历时两年竣工,并于2012年10月顺利对外开放。

在文物保护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创新保护体制,拓宽融资渠道,与人民团结一致,在景区的保护中始终保持原始风貌不变,坚持修旧如旧原则,保证了原真性基础上的景区完整性,保护与开发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成效与广泛的认可。


近年来,河间市旅游业得到长足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地位举足轻重,成为河间市重点引导和发展的服务业之一。而河间府署景区作为河间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旅游坐标,也加快了旅游配套服务建设的步伐,实现了景区WIFI全覆盖,安装了智慧电子门禁系统,新增电子讲解、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大力推进智慧景区建设。与此同时,凭借明显的区位优势,河间府署成功打入北京周边游中转节点,被纳入京津冀旅游精品线路之一,加入了“中国衙署文化名录”、“中国旅游合作联盟”、“京津冀旅游发展联盟”等机构,并与国内多家知名网站(同城、携程、途牛、美团、大众点评网等)签订了更深一步的战略性合作协议,为扩大市场辐射力,服务雄安奠定了基础。此外,府署良好的景观质量还得到了《金色大地》、《大清十三帝》、《厨神归来之驴肉火烧》等一批影视剧的青睐,被列入中国明清拍摄基地影视库。中国(河间)驴肉火烧文化旅游节、沧州旅发大会、国际灯工艺术节、中国(河间)西河书会等盛大活动的举行,更是让这里成为了重大节会的举办胜地。

截至目前,景区接待游客近300万人次,除京津冀及新疆、河南、安徽、山东、浙江、江苏、山西、福建等大量游客外,还接待了法国、丹麦、挪威、印度、刚果、赞比亚、越南等26个国家的国外游客,景区游客由本地向外地扩展明显。

河间府署的建筑特点

衙署建筑形制是时代政治与文化制度的最鲜明生动的体现。河间府署建筑为明清社会政治与文化制度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印迹。由于“中国建筑文化发展到明清尤其是清代,土木技艺已经走上了标准化、定型化的历史之路”,清代官式建筑,包括宫殿、衙署、庙宇、府第之主要殿堂,“一般均具有颇为严格的文化模式”。

具体而言,河间府署的整体布局和建筑手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典型的衙署建筑格局

河间府署位于河间市北大街(红牌楼街),既是府署官吏处理公务的场所,又是知府官吏日常生活的官邸等居住建筑,作为封建统治的权力象征,在城市生活中起着主宰作用。在中国古代,具有中轴线布局意识、观念特征的建筑随处可见,它们对称安排,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浓郁的理性精神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成为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一大传统。而作为封建统治权力的核心建筑——衙署建筑尤显突出。


由于受明清北京故宫建筑影响,河间府署主体建筑均坐北向南,轴线对称,主从有序,中央殿堂,两侧辅助,三条纵轴线并列次进,廊院式布局,七进院落,纵深连属,整体建筑规模宏大,主次分明,布局严谨,体现着封建统治的权威与谨肃,构成典型的衙署建筑格局。

河间府署的全部建筑结构是由一组组四合院纵横联合而成,首先是以中轴线为中心的串联式纵向联合,以大门、仪门、堂院和内宅串联起几进院落,给人以“庭院深深深几许”的空间视觉效果。通过轴线上院落大小、形式以及建筑形体的变化表达出建筑空间的内、外主次,区分建筑的等级,形成由内及外、由公共空间到私密空间的层次过渡。同时,府署建筑又通过四合院的横向联合,构成并联式的多轴线建筑群体。这种四合院多以三座主体建筑三大堂为衬托,分成东西不同的院落;根据院落尺度、比例及围合院落的建筑物形体差异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暗示着院落间的主从关系。

在建筑功能的设置方面,府署建筑又反映着封建宗法礼教制度。河间府署建筑群不仅关注形式上的矩形几何秩序、均衡对称秩序,在各建筑的使用功能上,更多的则是注重内涵。“左文右武”、“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古老的宗法观念对于传统的衙署建筑而言,是一条不变的法则。左文右武、左尊右卑、前朝后寝的建筑思想渗透于府署建筑的各个方面。比如,府署中六部房列大堂前东西左右,东列吏、户、礼,西列兵、刑、工。即左文吏、右武兵,户、刑二房为中行,礼、工二房为后行;同时,府署以左(东)为尊,以右(西)为卑。同知居左,通判居右,关押犯人的监狱居西;所谓前朝后寝,指的是河间府署以前部大堂、二堂为知府行使职权的治事之堂,三堂为知府看书、会客场所,内宅为知府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

府署单体建筑形式上变化不多,但在总体结构上,由于注重各建筑物之间的连接与照应,高低错落,相互映衬,主体突出,院落分明。因而在大的建筑群体构成上仍显得规划统一谐调,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特别是河间府署在总体的规划上,通过不同的建筑规制,体现了自元朝以后,明、清时期不同的建筑风格和格局。可以说,一座河间府就是元、明、清三个时期建筑的发展史。

二、完整多样的构架体系

河间府署的主要建筑分悬山式建筑和硬山式建筑两种。大门、仪门均采用前后檐柱与中柱结合形成构架主体,中柱之间安装上槛、中槛,下部安装板门。中轴线的主体建筑为悬山式建筑,其中大堂的建筑规制可追溯到元代,其额枋、斗拱均具有典型的元朝时期的建筑特点,尤其是大堂正中的米子斗拱,更是元代建筑特有的施工做法。穿堂至内宅体现了明代的建筑风格。其主要特点是古朴雄浑、气象雄伟、做工严谨。河间府署的其它建筑则以清代建筑风格为主,其主要特点为突出了梁、柱、檩的直接结合,减少了斗拱这个中间层次的作用。这不仅简化了结构,还节省了大量木材,从而达到了以更少的材料取得更大建筑空间的效果。


三、建筑手法的继承性与灵活性

首先,府署主要建筑中平板枋与额枋的使用具有继承宋、元建筑手法的特点。在府署多数建筑中,均使用额枋与平板枋,二者比例及关系成“T”型,这一特点与《清式营造则例》及多数清代建筑实例不符。府署的多数建筑均使用较小的额枋,而用宽同柱径的平板枋,额枋与平板枋成“T”形,平板枋放在柱头上,承托斗棋,通过斗棋或代替斗棋的方形或蝶形木块承托檐垫板或老檐檩垫板,具有承重功能,更多地继承了宋元建筑手法的特点,像大堂、穿堂、二堂、三堂及一些附属建筑均如此。这一特点即体现了整体建筑的时代特征,同时也表现出显著的地方特点。

其次,明、清建筑中较少见的减柱构造建筑实例,河间府署经历厅、照磨所为硬山式建筑。后檐用檐墙封护,在外观上显得高峻威严。其主要特点在于:为扩大使用功用,该建筑在内部减掉了前排金柱,扩大了内部的空间,增强了威严气势,在前檐柱与金柱间,用一根前后跨度为 7 米的四步大梁,金柱与后檐柱则用双步梁,金柱高达 4.2米,以金柱、大梁、双步梁作为构架基础,起到核心的作用。清式建筑多遵循实例,每缝均立柱,极少抽减,因此,减柱构造的运用展现了古建的地方特色。

四、府署各建筑斗拱的使用具有简洁而实用的特点

府署的主要建筑均使用斗拱,如大门、仪门、大堂等的斗拱都具有一定的结构实用性和装饰性,大堂主要建筑的斗棋均为一斗二升,柱斗平板枋上放座斗,梁头直接放在座斗上。大堂的平身科斗棋有两种形式,明间辅作为米字型斗拱,具有典型的元代特点,其主要表现在元代斗拱尚大,昂尾挑起,仍保留有杠杆的作用。分别安在平板枋与檐檩枋中,将檐檩之承重转移到平板枋与额枋上,再转到柱上,具有费分散重力传递的功能;次间及稍间、平身科均为一斗二升,斗中有撑头木,出为耍头,内端不伸出。

五、朴素庄严的衙署建筑色彩


河间府署油饰色彩的运用即有鲜明的官式建筑特点,又具有浓郁的地方特点。我们可以看到:府署的大门、仪门、大堂等建筑内檐彩画使用了“官式旋子彩绘雅伍墨做法,以旋花图形为主基调,色彩以青、绿为主。将官式建筑的品级观念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穿堂至三堂等建筑上则适当增加了部分小点金做法,给人一种视觉上的享受。而其他建筑彩画也有一定的规律:府署建筑多用黑色油(或称烟子油)与红色油(紫朱油或红土烟子油)相间装饰建筑构件。如椽子、望板、梁架、檩条等多用红色油,柱子、枋木、抱框装修用黑色油;大门、窗户的槛框用黑色油,走马板和窗内棂子用红色油;门簪的看面用红色油、进深面用黑色油;其中,黑色抱框接近板和棂子的“斜面”——抱框的引条上又用红色油。这种被称为“黑红净”的油饰彩绘做法,带有一种肃杀之气,既体现出衙署建筑拘谨、稳重的礼制规范,又可以产生朴素、典雅而富于庄严的艺术效果,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