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National Architecture Institute Of China)是1995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建设部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一级学术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曾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成立二十余年来,在国家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领导下,切实发挥主渠道和专家优势,认真履行行业指导、助推企业、服务政府、回报社会的工作职能;同时发挥公益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持续开展的品牌活动为载体,树立典型榜样,推广先进经验,在我国传统建筑材料、建筑文化艺术、建筑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在传统建筑和少数民族建筑学术研究领域更是为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
宗 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展民族建筑事业,弘扬民族建筑文化,致力于提升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科研水平,推崇各民族建筑艺术风格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中国民族建筑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在现代社会中仍绽放出璀璨光芒。
优 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研究会与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密切服务关系,发挥了助手作用,汇集了一批民族建筑保护、规划、设计、建筑、科研等方面的专家,发展了一大批科研、工程、设计、产业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会员,还在行业信息、文化传播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和影响力,已成为社会各界参与民族建筑事业发展的专业平台。
业务范围
(一)挖掘研究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优秀建筑文化符号,推进各民族建筑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收集整理中国各民族各个历史时期传统建筑文化资料,总结和研究历代建筑艺术、建筑技术(设计方法、施工工艺、建筑工具、建筑材料等等)形成与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并提出理论性成果;同时关注当代民族建筑实践和发展的总结与研究。
(三)研究中国各民族建筑的变迁与发展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气候和民族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人口变化等的关系,深层次地揭示建筑发展的规律,为民族建筑的保护、开发与发展提供依据。
(四)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库,为向主管部门开展民族建筑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建议;设立民族建筑保护专项基金,为民族建筑的保护利用提供资金支持。
(五)广泛宣传、弘扬中国民族建筑文化,依照有关规定,编印、出版有关民族建筑的研究成果和论著;开展有关民族建筑的公益活动,普及提高群众爱护及重视民族建筑文化的意识。
(六)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的相关学术组织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举办讲座、专业培训班,培养从事民族建筑保护、开发与建设的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奖励活动。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民族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意见和呼声。
(九)为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民族建筑保护与开发、传统文化发掘与整理工作提供咨询规划服务。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愿意加强同国内外有关组织和机构建立友好交往,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结成合作同盟,共同交流和探讨新形势下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创智型、全方位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