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发〔2020〕05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坚定文化自信的要求,各地依靠文化旅游产业取得较好的经济发展成效,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性。为了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做强文旅产业,推动各类优秀历史建筑和文旅资源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我会计划通过有关媒体和平台推广一批优秀的文旅资源,服务地方经济,推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县域优秀历史建筑暨文旅资源”宣传推广活动。请有关单位积极参与。
附件一:活动方案
附件二:活动参与确认回执表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活动方案
一、宣传推广内容
(一)各地区依托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资源的优秀文化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
(二)各级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各类优秀古建筑、历史建筑群;
(四)依托历史建筑文化和传统建筑艺术派生的传统技艺、文创产品及餐饮住宿配套服务等文化旅游资源;
(五)各地区和各民族传统特色民居、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历史建筑、特色小镇、特色村寨;
(六)涉及建筑艺术和文化的博物馆馆藏文化;
(七)各地区新建的建筑,文化传承优秀的文旅项目等。
二、参与单位
县市级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负责管理申报内容的景区管委会、文旅、城建、宣传等主管部门;各地文旅资源开发商、设计规划、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单位;博物馆艺术馆;各地特色酒店等。
三、宣传推广形式
(一)出版发行《全国县域优秀历史建筑暨文旅资源汇编2020》(以下简称《文旅资源汇编2020》)
2020年底,出版发行《文旅资源汇编2020》;各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列入编委会名单。
《文旅资源汇编2020》出版后,将向国家有关部委、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收藏研究,向各书店进行推广发行,向各省宣传及文旅主管部门和各申报单位进行赠送。电子刊将在我会自有媒体进行推广。
(二)主办单位自有媒体宣传
1. 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信息网(www.naioc.org.cn)官方平台开设内容宣传专栏(自确定参加之日起宣传周期一年);
2. 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信息网中滚动公告参与单位,周期自确定参加之日起一年;
3. 通过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人民号、《中国民族建筑》杂志(含电子刊)等官方宣传平台宣传(自确定参加之日起一年内宣传两次)。
以上媒体受众为全国。
(三)研究会媒体联盟宣传
1. 拟定在如下媒体中宣传推广:中国网、中新网、中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凤凰网、腾讯网、人民海外网、东方网、大众网、新华报业网、新迅网、国际在线、人民日报经济网等20余家媒体。(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宣传稿件内容,选择不低于15家媒体进行一次宣传,上述媒体涉及不同地区和频道);
2. 以展板的形式在我会2020年学术年会中展览宣传推介(如年内不能如期举办,此项安排顺延);
(四)咨询服务合作
1. 根据申报单位需求,组织行业专家或领导实地对各地优秀历史建筑及文旅资源开展寄语推介,并在我会自有媒体平台和《文旅资源汇编2020》中出版展示;
2. 组织专家或领导赴有需求的项目,开展历史建筑保护、空间规划和设计咨询调研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3. 根据申报单位需求,可组织媒体单位现场拍摄采风进行宣传报道。
(五)时间安排
1.《文旅资源汇编2020》截稿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 媒体宣传推广截止时间:
第一批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第二批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第三批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参与确认回执表》(附件二);
(二)《文旅资源汇编2020》出版内容:各地或各单位简介、推介项目介绍和图片(四页图文,出版页面采用铜版纸印刷,开本为635mm×965mm 1/8,各单位自行排版编辑,推介项目图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提供媒体宣传内容1篇(含文字图片,500-1000字,图片5张左右,word文档,所提供内容需符合新闻和媒体要求,与宣传媒体确认后刊发。内容可能做必要的调整);
(四)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健章
联系电话:010-83629620 18234092263(微信同号)
邮箱:690131672@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三区5号楼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