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发〔2025〕23号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民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发挥学术研究在民族建筑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各民
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民族建筑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为做好本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研究会针对民族建筑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议题,制定了《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选题供参考。
申报者可依据指南所列议题,结合实际情况,自主拟定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需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二)课题申报主体是研究会会员、分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的职责,并且能够参与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负责一个课题(但可作为非负责人参与其他课题)。
对于已经在研究会申请了课题且尚未完成的,不得再次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已经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了研究工作的20%至30%。
1.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或曾作为负责人成功完成研究会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省部级或更
高级别的课题。
2.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需具有中级职称或长期致力于民族建筑研究的专业人员。
3.青年课题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并应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
三、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说明
(一)研究会团体会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内课题的申报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及参与者学术研究能力和课题研究条件进行审核,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需在
2025年7月30日前,将填好的《课题申请表》(附件3)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的电子版word格式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的课题报送邮
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会个人会员申请课题,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需在7月30日前,将填好的《课题申请表》(附件3)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的电
子版word格式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的课题报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研究会分支机构负责组织会员课题申报和以分支机构名义主导参与的课题申报工作。分支机构对会员按以上程序提交的课题申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汇总。分支机
构负责人在《课题汇总表》(附件5)签字后,需在7月30日前,将会员提交的文件和以分支机构名义主导参与的《课题申请表》(附件3)以及《课题汇总表》的电子版
word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的课题报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研究会非会员申报,请先履行入会手续成为会员后,再按照以上程序进行课题申报。
(五)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从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择优立项,立项率控制在50%以内。经研究会审核批准,获准立项的课题名称、课
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信息,将在2025年10月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学术年会上发布,并在研究会网站等媒体平台上予以公告。
(六)申请结项的课题,经专家评审,获得结项批复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信息将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网站等媒体平台上予以公告。目前,研究会
正在寻找课题资金渠道,落实后,经专家评审的优秀课题将获得相应资金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扎•索南周扎 何 清
联系电话:010-63261268 15297019558
课题申报材料报送邮箱:minjianhui1995@163.com
附件下载:2025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课题申报附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