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国家民委对社团管理的要求,并结合《章程》和《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分支机构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我会2019年以来对分支机构进行了整改工作。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于2020年6月28日-29日,以通讯会议形式通过了对分支机构调整的议案。
一、撤销的分支机构如下:
二、保留的分支机构如下:
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负责人的职务自然免除,原由我会发给的分支机构印章予以封存或销毁。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