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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角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添加时间:2019-11-12  

彭晓烈1  高 鑫2

1.沈阳建筑大学教授,2.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摘 要】近年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传承工作得到广泛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在现代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再衰败和异化两种极端的蜕变村寨。如何避免民族村寨建筑文化传承和发展陷入这种蜕变误区,有必要深入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及村寨建筑文化创新与传承的主要内容,采取精准分类施策,挖掘村寨文化差异性;满足时代需求,增强村寨风貌协调性;倡导环保低碳技术,选择乡土材料和本地适宜性建造技术等策略。

   中国乡土文明历史悠久,各民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建筑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正是在中国数千年农耕文明进程中形成的民族建筑文化的结晶,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以建筑的形式记载和描画着各民族壮丽的历史诗篇,直接反映着各历史时期不同民族的生活状况及经济、体制、生产关系等社会状况。

   近年来,在中国快速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遭到破坏。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政府主导的大拆大建,村民自发的随意改造,屡见不鲜。许多传统民居被风格迥异的新兴建筑替代,民族与乡村特色逐渐消失,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亟待保护。

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实践总结

   自2011年以来,在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的推动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得到广泛开展,在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内容与方式。

   特色民居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的主要建筑,承载着不同民族特有的村寨建筑文化。因此,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特色民居的保护一直是核心工作和内容。对村寨特色民居的保护主要采用了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是对目前尚存且基本保存完好的传统特色民居进行严格保护。在保持民族村寨建筑风格以及与自然相协调的乡村风貌的同时,对传统的营造方式和建造技艺进行挖掘。对这类民居的维修和保护务必尽最大可能地保持其历史原貌。有些特色村寨的单体建筑、建筑群甚至村寨整体极具历史与文化价值,必须采取与文物保护类似的方法,对其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进行保护。

   第二,改造与民族村寨风貌不协调的新建筑。近年来由于旅游开发的需求和外来文化的进入,新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在民族村寨大量出现。贫困地区的村民在更新住宅时,由于经费短缺,常常随意建造一些简易住宅,夹杂于传统民居中。这些新建筑没有考虑到民族村寨原有的独特环境,也不遵循村寨原有的建筑特色,破坏了村寨风貌景观整体的协调性。为了使新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实践中大都采取了一种“穿衣带帽”的改造方式。

   第三,在村寨更新中,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新民居的外立面大量采用民族建筑元素,但内部的空间格局布置与设施配备则需满足现代生活方式的需求。建筑的主体结构也可以使用现代材料。新民居的建设必须综合利用经传统民居营建工艺改良后的各种适宜技术,既满足节能保温、抗震防火、节约土地、舒适环保等要求,还要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

   这一时期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基本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的。在政府主导下,以保护和恢复民族村寨原有格局和特色民居风貌为主,重在保护建筑本体及其群落的环境。纠正了新农村建设中的大拆大建的做法,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格局和风貌的保持和延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加上政府主导完成的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风貌焕然一新,成为城市人观光休闲、体验民族文化的旅游热点,极大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再衰败与异化。

   与中国广大的乡村一样,在相同的发展大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也出现了两种极端的蜕变形态。

   第一类是再衰败的村寨,即经过政府主导和外来资本的强力推动,出现短期的繁荣后重归没落,成为人们通常所说的“空心村(寨)”。如贵州的南花村,曾经游人如织,现在人烟稀少。“空心村(寨)”是当前中国乡村最为普遍的现象,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这样的情况更为突出。农田弃耕,宅基地废弃,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村寨再衰败的原因除了市场的变化及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外,村寨建筑的保护和传承不能满足现代生活方式需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重在表面环境整治、简单的乡村物质环境建设及单纯“涂脂抹粉”型的乡村输血式建设并不是长效机制,无法从社会经济等深层动力机制上解决当前乡村的衰败问题。

   第二类是异化的村寨。由于独特的民族文化、优越的区位和资源禀赋、保留完整的民族特色村寨格局和建筑文化,以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为特色招牌,依托“强人”治理带动,一些村寨发展成为超大规模的景区型“旅游型村寨”,并一度成为民族地区乡村建设的成功典范。但这类村寨关注更多的是游客“走马观花式”的体验和期望值,把游客的需要和景区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缺乏对“村民”主体的全方位考虑与村寨本体文化的营造,不同程度地表现出“过度商业化”现象。其负面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许多民族特色村寨开发为景区以后,新建筑形式和建筑材料大量出现,导致村寨整体景观不协调。此外,过多的游客人数,浓重的商业气息,严重破坏了村寨的原生态环境及其悠闲的世外桃园氛围。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随着现代文明的巨大冲击和异地文化的大量进入,少数民族村寨特有的乡风民俗受到影响和异化,甚至因为过度追逐商业利益而最终导致民族建筑原真性的丧失。

   再衰败与异化,这两种类型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个极端的案例。异化村寨走上了与旅游景区无异的“繁荣”发展道路,同时也承担着与旅游景区一样的市场风险。虽然我们都以此类村寨的“成功”而骄傲,并将其作为学习的典范和发展目标,但其不可复制性及对村寨本源文化的潜在威胁使其存在蜕变甚至再衰败的可能。而再衰败村寨的各种资源面临着城市的虹吸和其它村寨的同质竞争与挤压。

   如何避免这两种极端案例所代表的蜕变误区给民族村寨建筑文化发展带来的风险,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复兴民族乡村的辉煌目标。它不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升级,还是对农业农村优先、乡村自主发展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深入理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20字方针的精髓,才能把握新时代民族村寨建筑文化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的新机遇。

二、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解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其所包含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给少数民族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新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勾勒出宏伟蓝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脱贫奔小康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化解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新常态。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的发展由保护与传承转向传承与创新的新局面。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文化传承与创新主体。

   实践证明,政府主导下的乡村整治改造及政企联合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乡村建设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的成效,实现了人口回流集聚及乡村生产力的解放。但一味迎合市场需求也使得乡村原本的环境景观及乡风民俗受到影响,乡村变成游客的旅游区,成为“别人”的空间,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有待考量。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了乡村振兴推进主体的新要求,必须有“自上而下”的系统支撑与制度保障以及“自下而上”的乡村主体的能动参与。

   乡村自主发展的第一类主体是乡村原住民,包括“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返乡精英和有学识、有思想、有声望的“乡绅乡贤”及其它本土普通农民,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本地人”。为了留住心底的“乡愁”,返乡精英带领本土村民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由于这些人具有“本地人”的优势,因此,在产业选择、特色文化传承等村庄发展策略方面起到了更好的作用。宗族血缘传统使得“乡绅乡贤”在参与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等乡里公共事务方面能够充分发挥领衔作用,使新思想和新理念能够得以推行和实现。而普通农民是乡村的主人,是乡村文化的习得者和传承者,他们不仅是乡村设施的主要使用者,还是掌握着当地自然材料及传统技艺的民间工匠,是村寨建筑工艺等文化传承、延续的中坚力量。

   第二类主体是来自于城市的乡村新住民。城乡要素自由公平的流动,使得一部分“城里人”进入乡村工作生活成为可能,在他们所能掌控的空间范围与尺度内,参与乡村的生产生活,成为乡村的新住民。这些乡村新住民的参与既给乡村发展带来了资本和信息,也将外来文化融入到本土文化之中,成为乡村文化创新和传承的主体。乡村新住民既包括热衷乡村事业发展的外来精英,也包括钟情乡村田园生活的常居者、选择乡村颐养天年的老人等。他们按照自己对乡村的理解和需求,给乡村带来了先进的新理念和新方法。

   这些乡村空间资源的分配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着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主体作用,但其中原住村民才是最大的主体。近年来,在乡村建设中,政府和专家越俎代庖,不深入乡村了解乡村本土文化和村民需求,以城市建设思维推动乡村建设,忽视了乡村主体在乡村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情况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必须予以纠正。

  (二)基于村寨振兴主体的民族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内容。

   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传统的生活方式将逐渐被现代化、高科技、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所取代,那些在农业社会支撑和维系村寨发展的本质内容将渐渐消失。文化形式是多样化的,现代文明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只有将传统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满足乡村振兴主体的精神需求,才能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文化底蕴和内涵,并使乡村在不断发展中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实现乡村的文化振兴,最终达到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民族建筑文化也是如此。对于日渐消失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生活方式应进行挖掘和提炼,并作为特色元素进行保护,将民族村寨建筑文化结合现代需求进行有机的、温和的改进,并融入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之中,赋予村民代代相传的营造文化以新的生命,使民族建筑文化生生不息。

   1.村寨更新的格局异化及空间管控。

   城乡的平等发展,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使村寨空间的开放性程度日趋扩大。同时,新兴产业和外来人口的涌入必然会带来空间需求的多元,村寨从过去单纯的农业生产、生活居住空间演变为集居住、休闲、旅游、娱乐、现代服务、规模生产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开放化的全新村寨聚落系统。这种更新不仅产生在村寨原有的格局内部,村寨所在周边环境也在其空间扩展趋势下呈现出新的组合方式。借鉴传统村落活化传承的成功经验,要站在文化振兴的高度,在村寨自然环境、街巷格局、特色空间等承载民族文化的载体上融入新时期的社会需求。拓展训练、高端会议、主题民宿、露天电影、乡间民谣、播种收割、艺术创作等等都可以与乡村传统建筑格局相得益彰。

   2.建筑演进的类型多样与形式变革。

   现代文明的空间需求,直接导致新的建筑类型和形式的产生。首先是新民居的出现,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需要满足现代生活所需的空间功能和舒适度。旅游业的发展除了需要民宿这种由原有民居改造而成的服务设施外,还需要有更大接待规模的游客接待中心、民俗展示馆、商场饭店等新型公共建筑。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改变了传统的农耕文明时代的农业生产方式,农业机械化需要村寨提供配套生产服务功能的空间和场所,大量的新型生产建筑也将会出现在广大的乡村地区。还有其它为完善村寨功能而建设的学校、医院、电站、水厂等现代建筑,显然原来以民居为主的村寨建筑文化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新村寨建筑文化的内容和形式都将产生巨大的变化。

   3.乡建营造的技术改良和推广应用。

   如今的乡村建造大多数是成规模快速的建造,传统营造技术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生活需求。在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村民们从个人的理解出发,随意建造,导致建筑质量低下、村落风貌破坏等较为普遍。

   对民族地区而言,传统民居营建工艺是最为经济实用而且最具生态潜力的技术路径。地方适宜性技术是传统建筑文化形成的根源,充分利用乡土材料,对传统的营造技术进行相应的改良与创新,形成经济适用、易于掌握、富有地域特色的适宜性建筑技术,是对民族建筑文化最好的传承与创新。

三、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策略

   (一)精准分类施策,挖掘村寨文化差异性。

   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必须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

   首先,按文化同源相似性和互补性进行村寨分类,建立区域村寨旅游合作联盟,构建文化特色凸显的民族特色村寨集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地域分布上具有空间集聚特征,旅游资源、产品、市场与信息等要素上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交流,同质区域旅游地的形成可以产生连片效应,共同发展。如侗苗走廊、藏彝走廊、草原文化区等。在村寨集群内部,充分挖掘每个村寨的文化独特性,在相似文化背景下突出景观特色的差异性,取长补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优势。

   其次,将民族村寨的现状按照其生态、建筑和民俗的保存状况进行分类,针对其村寨主体村民不同的需求确定村寨建筑文化的发展策略。有的村寨保存状况接近原生态,村寨的山水环境保护较好,重要的民俗依然传承,且村寨中的建筑物大多为传统形态,分布集中,村寨的新旧部分未呈混杂状态。有的村寨形态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村寨的山水环境已经被破坏,民俗活动日渐衰败,村寨中现有大量的建筑物已经呈现现代风貌并与老建筑混杂。有的村寨形态已经发生质变,民俗活动已经基本消亡,老建筑存量较少,建筑物已经基本呈现现代风貌。不同的现状有不同的发展需求和振兴路径,固化的传承理念无法化解村寨文化遗产保护与村民追求现代化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而超越现实发展阶段的创新,快速改变村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并不能给原住民带来幸福感。

   (二)满足时代需求,增强村寨风貌协调性。

   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村民要求改善传统落后的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当前中国传统村落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中显得尤为突出。对特色村寨进行博物馆式的保护,得不到村民的响应和支持,最终会使村寨文化的传承陷入无人承担、无物承载的困境。时代的发展变迁,使满足乡村振兴主体生产生活需要的创新成为必然。如何在建筑文化创新中,汲取民族文化的精华,新老建筑景观风貌的协调性显得尤为重要。

   1.对村寨民居风貌提出分类保护的法则。

   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类型的保护方法:(1)原样保护,如对古代民居和名人故里采取文物保护方式,保持原汁原味。(2)原样新建,按照传统式样、传统材料、传统技术新建民居,可对建筑物进行格局改良。(3)创新建筑,在新建或改建建筑物中融入民族特色元素,并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格局。

   2.对新建旅游服务建筑的体量、风貌、建设区域提出约束性的法则。

   运用分类学和符号学的方法,提取村寨传统建筑的民族特色元素,延续当地的历史文化脉络,形成一种新乡土风格。它不是重现乡土景观和乡土风情,而是寻求和发掘地方文化和建筑元素,运用先进的设计手法,使用地方材料,提取地方风格的元素,从而创新出一种新的乡村风格,既满足村民们的现代日常生产生活所需,又能满足来自城市中的人们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是对历史的一种传承和创新。

   3.对农业生产服务和配套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提出保护和新建的规定。

   传统农耕文明时代留下的历史记忆应予以保留和传承,新建设施也应与大自然和田园风光相融合,植入地域民族文化,延续村寨整体的景观风貌格局。

   (三)倡导环保低碳技术,选择乡土材料和本地适宜性建造技术。

   民族村寨建设在国家大力扶持下,迅速地改变了过去脏乱差的面貌,民生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新时期国家持续的扶持和社会资本的注入,加上村寨发展主体自身的资本积累和改善需求,更加量大面广的村寨环境建设即将全面铺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建筑者们在满足当代人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确保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1.对乡土材料的应用和现代材料的取舍。

   需要原样风貌传承的建造,乡土材料是最佳的选择。现代建筑中回归应用传统材料的做法,既可以满足人们怀旧和寻根的心理情结,也有环保的需求。而在新型大空间建造和内藏承重结构时,现代材料无疑具有不可代替性。对建造时间、性能和造价的综合考量,最终以是否符合村寨建筑文化的场所精神和风貌传承为依据。所以在大力倡导使用乡土材料来传承地域建筑文化的同时,必须加强乡土材料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热工性能、抗震性能的改良和提升,尤其是乡土材料的可再生利用,能够避免造成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2.对本地传统的建造技术的运用。

   本地传统建造技术是各族人民在不断追求改善生存环境的历史进程中摸索出来的一套最有效地利用本土资源、最经济地进行建设的适宜性技术,广泛运用于各民族的民居建筑中,形成了异彩纷呈的民族建筑风貌特征。如木结构建筑的榫卯建造技术、传统夯土民居建造技术、干栏吊脚楼建造技术、北方火炕采暖建造技术等。由于不能满足现代生活方式的需求,这些民族建筑文化正逐渐走向消亡。重新认识传统建造技术中的先人智慧和生态理念,对其进行改良和革新,以适应现代建造的时空能效,使传统建造技术重获新生,充分发挥其适用性技术的生态性、经济性,才能满足村寨建筑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需求。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是国家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建设富而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实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将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只有在“创新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才能使村寨的发展回归本源,使民族特色村寨进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面步入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小康社会。